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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协会简介 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成立于1995年9月20日,是由在宁波的台商投资企业和在宁波台资企业工作的台湾同胞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民间团体。协会旨在为在宁波注册的台资企业及来宁波从事商务活动的台湾同胞服务、促进会员间联谊和合作交流、加强与宁波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宁波的经济繁荣。 协会成立时仅有会员80家,至今已超过300家,会员企业遍及国家允许外商经营的各行各业,已经成为宁波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三年一届,执行机构是理事会,监督机构是监事会。协会下设理监事会及会员发展、咨询服务、公共关系、教育辅导、财务管理、家庭联谊、青年联谊等工作委员会,由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会务活动的具体策划执行。协会始终秉持服务为先的会务理念,以会员实际需求出发,为会员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和帮助。 协会自成立以来,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广大会员积极参与下,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帮助台商及台资企业排忧解难,沟通企业与政府的关系,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台资企业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宁波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被广大会员台商及政府有关部门称为"台胞之家"。2014年至今连续两次被宁波市民政局于评为5A社团,2020年被宁波市委市政府授予宁波市社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被通报表扬 ,同年被宁波市委市政府授予宁波市第三批战“疫”先锋团队。 协会设有“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宁波台协”半年期刊物,积极主动为会员企业宣传最新政策法规、工作生活动态、活动联谊信息等。2016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授牌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示范点,宁波市成功创建和打造首个“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荣誉。 | 协会章程协会章程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章程 (1995年9月20日通过,1997年10月25日第一次修订,1999年12月19日第二次修订,2003年9月6日第三次修订,2012年9月21日第四次修订,2018年9月16日第五次修订,2019年10月19日第六次修订,2022年12月23日第七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之精神,成立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简称市台资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经宁波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二条 协会是由在宁波市的台商投资企业(合资、合作、独资)和在宁波台资企业工作的台湾同胞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全市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协会宗旨:为在宁波注册的台资企业及在宁波台资企业工作的台湾同胞服务,促进会员间联谊和合作交流,加强与宁波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宁波的经济繁荣。 第四条 协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协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宁波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登记管理机关是宁波市民政局。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协会的会址设在宁波市。 | 会员之窗会员之窗入会需知一、制订依据 本办法依据协会章程第三章的规定制订。 特邀会员 —— 在甬相关单位领导和社会知名人士; 会费:每年1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