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协会主体活力、规范自身收费、增强服务能力,促进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我会郑重承诺: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甬民发〔2021〕86号)等相关文件的重要意义,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规范好自身,扎实推进落实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和整治乱收费精神,立足自身实际,深入开展专项清理整治。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不断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各工作委员会功能,为会员企业提供真正有价值的服务内容,及时反映行业诉求,构建会员服务体系。加大调研力度,倾听企业诉求,解决企业困难,帮助企业减税降费,为会员发展排忧解难。
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合理合规收费,规范会费管理,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我会已通过“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官网、官微等渠道,主动向会员和社会公开会费标准、服务内容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正确办会导向。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拒绝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以实际行动践行勤俭办会。
六、进一步完善协会制度建设。今后将进一步提升协会内部治理能力,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协会运行管理。严格遵守协会宗旨和章程,在规定业务范围内依法开展活动,严格杜绝任何乱收费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0574 – 8811-2600
宁波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
2021年8月26日